各部门、学院: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委属高校房屋、设施维修项目储备库(2018-2020年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发〔2017〕70号)的有关要求,现启动我校房屋、设施维修项目储备库(2018-2020年)申报工作。
一、项目申报范围:
对已建成、使用的房屋建筑物(包括教学用房、图书馆、实验实训用房、室内体育用房、校行政办公用房、院系行政用房、师生活动用房、会堂、食堂、学生宿舍、后勤及附属用房、单身教师宿舍等)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(包括围墙、道路、变配电间、自行车库等构筑物、体育场地、绿化场地以及供水、电气、燃气、排水、消防、技防、防雷、通讯网络等装置及相应的线路、管道等设施),实施修缮维护、装饰装修、节能改造等工程。
下列情况不属于申报范围:
1、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抗震加固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;
2、涉及结构加固的项目;
3、违章搭建房屋建筑修缮;
4、设施设备(消防设备、电梯、中央空调)等维护;
5、家具设备购置;
6、软装潢(布展、窗帘布、陈设品等);
7、绿化养护;
8、应急抢修;
9、零星维修等。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:
各部门、学院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围绕学科和内涵建设等重点工作,结合现有房屋和设施使用现状、教育教学周转安排等情况,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。维修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、最近一次维修时间间隔5年以上;
2、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经费、部门预算、自筹经费、其它等;
三、资料要求
各部门、学院填写房屋、设施维修项目储备库(2018-2020年)汇总表和申请表,于4月28日(星期五)前,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(见附件1、附件2)送至基建处,并同步提交电子版。
联系人:胡铭:电话:65883513、13761837421;地址:南苑2号楼204室;Email:hum@sumhs.edu.cn
附件:1、上海健康医学院房屋、设施维修项目储备库(2018-2020年)汇总表
2、上海健康医学院房屋、设施维修项目储备库(2018-2020年)申请表
基建处
2017年4月24日